12月26日上午,全区深化教学督导改革暨第九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我校副校长胡泽民教授被聘任为第九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聘期为三年。
据悉,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主要职责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的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胡泽民教授被聘任为第九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有利于促进我校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水平,加强教学管理质量,对我校努力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扎实推进学校“二次创业”等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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