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应急罚〔2024〕3号
更新日期:2024-03-04 信息来源:北票市应急局     游览:

被处罚人:崔*   

性别:男   

年龄:61岁 

身份证号:211************010 

家庭住址: 北票市天缘街

邮政编码:122100  

联系电话:139******75 

所在单位:北票*****有限公司       

职务:矿长             

单位地址:北票市宝国老镇                                        

违法事实及证据:北票*****有限公司存在超出安全设计范围采矿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朝阳市人民政府日博best365官网***********调查报告的批复》。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二章第十六条,由于企业投资额不足1000万元,决定给予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中辽宁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日博best365官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北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北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