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日期:2024-01-09 信息来源:北票市营商局   游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和监督保障情况等。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市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为346件,公开的方式均为主动性公开,其中:在政务服务平台公示通知公告15条,政策法规及征求意见1条,最新动态248,建设项目环评受理26条,拟审批公示28条,批准项目公示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依申请答复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答复流程,及时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案件。2023年,市营商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平台的总体思路、建设要求、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做了明确规定,指定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专人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组织各部门从事信息业务开展线上培训,建立了政务服务工作微信群,畅通了交流答疑渠道。抽调专人深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站进行现场指导,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对接,一个事项一个事项的梳理。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副局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信息公开承办人审核制度,做到领导、股室、人员“三到位”,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虽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有所掌握,但学习的深入性仍旧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把握尚待继续完善;二是政务公开运行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保持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还不透彻,文字解读质量还需提升,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公开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解读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北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