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
更新日期:2023-11-21 信息来源:北票市卫健局     游览: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1.1  需提供要件

1.《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申请人自备)

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4.《乡村医生考核表》(申请人自备)

5.拟新建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须提交村民委员会推荐证明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拟批准设置的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北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北票市政务服务网

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或北票市政务服务网上下载)

1.3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内办结

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方便快捷,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 0421-5870095 咨询、0421-12345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