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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严明禁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有关事项的纪律要求
更新日期:2023-06-06 信息来源:北票新闻网     浏览: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障实施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就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有关事项提出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如下纪律:严禁在工作期间及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节假日值班、执勤及执行其他公务及因公外出参观考察、培训学习期间饮酒;严禁在工作场所、内部食堂、集体宿舍饮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严禁公款购买、赠送任何酒类;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饮酒;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组织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劝酒酗酒。

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禁止饮酒有关事项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确需饮酒的活动,按照“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市领导审批签字后,向市纪委监委备案。确因个人婚丧喜庆等事宜需要饮酒的,需向市纪委监委履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八小时之外带头净化生活圈、社交圈,自觉抵制“酒圈”文化,培育良好家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通知》指出,各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时间、不定范围、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各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工作落实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促进干部引以为戒、警醒知止。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禁止饮酒有关事项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做到人人皆知,实时遵循。将铁的纪律、严的要求、强的震慑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自警、自省,把状态、精力、干劲集中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上来,最大限度调动抓发展、谋突破、促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北票全面振兴作出贡献。


北票市纪委监委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