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落实辽宁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第14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更新日期:2021-12-27 信息来源:北票市环保局     游览:

一、整改任务

任务14:环评审批与环境监管脱节。2016年以来,朝阳市及所属7个县(市)区、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相继成立行政审批机构,承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职能,由于与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未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推送环评审批信息不及时,推送信息缺少环评报告书等基础性资料,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整改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审批与监管实现联动。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受理公示—审批公告全程联动”和“电子与纸质双移送”审批与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和数据共享,通过线上线下及时推送审批信息。在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和审批公告信息公开过程中,分别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和最终版,在“已批准项目公告”信息中增加报告书(表)最终版内容。

(二)行政审批部门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和最终版信息时,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跟踪。同时审批部门定期将报告书(表)纸质报批版和审批文件移送生态环境监管部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北票市营商局和朝阳北票经济开发区审批服务局建立“受理公示—审批公告全程联动”和“电子与纸质双移送”审批与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和数据共享,通过线上线下及时推送审批信息。在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和审批公告信息公开过程中,分别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和最终版,在“已批准项目公告”信息中增加报告书(表)最终版内容。

(二)建立了环评文件电子和纸质双移送工作机制,审批信息有专人推送给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由专人接受并转交环境监察加强日常监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寄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6日

受理部门:北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1-5822696、0421-5099618

邮寄地址:北票市花园街34号(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北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