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1〕39号
北政办发〔2021〕39号 日博best365官网办公室日博best365官网印发北票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行“23551”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北票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行“23551”模式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日博best365官网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北票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行“23551”模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入推进防止返贫监测“23551”特色模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中共朝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博best365官网印发朝阳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推行“23551”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日博best365官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北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北委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状况主要指标,按照事前预防事后帮扶原则,深入推行防止返贫监测“23551”特色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提前采取干预措施,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基础上,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有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纳入: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拆迁建房),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生产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拒不参与劳动的。

  (二)监测范围

  以脱贫攻坚期全省扶贫标准1.5倍为底线,由省乡村振兴局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逐年调整监测范围。2021年全省监测范围为6600元,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进行监测帮扶,对监测规模不设限制。

  监测范围是确定监测对象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而不是唯一标准。农户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须纳入监测对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没有问题、收入持续稳定且无返贫致贫风险的不纳入监测对象,作为重点关注人群。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

  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各乡镇及市直相关行业部门要编制好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后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在遭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启动,及时排查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要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风险隐患,及时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现象,明确责任底线。

  三、深入推行“23551”模式

  (一)实现“双零”目标

  即脱贫人口“零返贫”、非贫困人口“零致贫”。

  (二)开展“三线”监测

  在农村户籍常住人口中,通过农户主动申报、网格员摸排、部门数据比对三条主线,发现和识别符合监测对象基本条件的农户,并提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划分五类管理的建议。

  1.农户主动申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可向村委会主动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APP、12317咨询服务平台等线上申报。乡镇要积极做好监测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方式、识别程序以及帮扶政策等宣传工作,提高农户知晓度。

  2.网格员摸排。以村为单位,依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要素,以便于管理为原则,划定为若干个网格,设立网格长和网格员两级责任人,实现防返贫监测网格化管理。乡、村书记担任乡、村两级网格长,是本区域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调度、督导区域内网格员开展工作。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民组长、中心户长和部分村内党员、村民代表担任网格员(可与社会治理、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网格员相互结合,一并设置),对各自网格内的农户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摸排,发现有符合监测对象基本条件的农户立即核实并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并根据排查监测情况向村委会提出分类建议,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映、实时监测。

  3.部门数据比对。依托行业系统数据平台,建立部门筛查预警联动机制(见附件),有效开展农村户籍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常态化筛查预警。市直行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农村户籍人口医疗医保、教育、就业、产业、住房、低保五保、残疾、孤儿、救灾救助等数据比对工作,及时将医疗支出、教育支出、就业状况以及“两不愁三保障”等数据出现异常的农户信息推送给市乡村振兴局,经汇总、比对、梳理后及时反馈乡镇排查核实,作为发现识别监测对象的预警线索。媒体、信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将工作途径发现和收集到的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全面的进行监测预警,并及时推送给市乡村振兴局,进一步拓宽动态监测信息来源。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将因法、因案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家庭的信息,及时推送给市乡村振兴局,积极监测帮扶。

  (三)实行“五步”认定

  通过以上途径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和提出的分类建议,总体上通过五个程序步骤进行认定。要确保程序不漏、对象精准、分类合理、应纳尽纳、公示公开。

  1.农户申请授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APP、12317咨询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如实提供家庭状况并签署家庭财产查询授权书。没有主动申请的农户,经网格员摸排或行业部门反馈数据后排查核实,认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由村委会负责组织相关农户进行申请授权。

  2.村级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原则上应扩大到第一书记、驻村干部、部分党员或村民代表),一是对提交申请并签署家庭财产查询授权书的农户进行民主评议,二是对分类管理建议进行民主评议。经村委会核实后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和分类管理建议名单,并在村级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3.乡级审核。由乡镇组织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名单进行入户核查,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确定为监测对象和分类管理拟定名单(其中,一般脱贫户因系统中有详细信息,可不附具体名单,只需写明户数、人数),并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对分类为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要逐户形成情况说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并说明原因。

  4.市级审定。市乡村振兴局将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拟定名单提交给公安、交通、财政、工商、房产、银行、银保监、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询比对其家庭财产等相关信息。对有明确不予纳入情形的,要及时反馈市乡村振兴局,由市乡村振兴局组织乡村进行排查核定、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进行二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由乡镇审核确认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乡村振兴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并说明原因)。市乡村振兴局对通过信息比对的监测对象和分类管理拟定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并在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其中,一般脱贫户因系统中有详细信息,可不附具体名单,只需写明户数、人数),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告结束后开展针对性帮扶。

  5.录入系统。对已审定公告的监测对象,市乡村振兴局应及时组织乡镇将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对不同类别做好相应标注,做好信息维护和动态管理。

  (四)划分“五类”管理帮扶

  根据家庭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及致贫返贫原因(风险)是否消除等情况,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划分为五类,过渡期内,进行分类管理、差异化帮扶,并随条件变化动态调整。

  1.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指致贫原因已经稳定消除,收入连续两年高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无“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生活水平远高于一般脱贫户甚至高于普通农户,不再享受政策措施帮扶后仍无返贫风险。乡镇可通过排查形成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摸底名单,要逐户形成情况说明并单独归档,待系统中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后,原则上不再享受政策措施帮扶。

  2.一般脱贫户。指无“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且没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即监测对象外且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其他脱贫户,均分类为一般脱贫户。对一般脱贫户,可围绕其稳定性相对较弱的短板给予持续巩固,调整优化政策。一是稳住基本政策。过渡期内,可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分阶段地调整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但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持续推进符合其家庭实际和发展需求的主要帮扶措施,推动脱贫户稳定发展、自我发展,稳住向好趋势。要统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合理化分配,优化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等就业安置,稳住增收渠道,确保收入持续稳定。要立足现有帮扶政策,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可立足原有资金渠道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二是确保兜底保障。兜底救助类政策务必保持稳定。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两项制度衔接,积极促进脱贫人口与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等民政救助对象家庭在收入核算范围和认定标准的统一。对攻坚期内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的家庭,谨慎实施渐退政策,要由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在入户核实基础上共同把关。

  3.脱贫不稳定户。指虽然已经超过现行扶贫标准,但各方面发展条件、特别是收入较低(没有超过监测范围)或不稳定,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返贫风险包括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力及其他。

  4.边缘易致贫户。指虽然已经超过现行扶贫标准,但各方面发展条件、特别是收入较低(没有超过监测范围)或不稳定,存在致贫风险的普通农户。致贫风险包括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力及其他。

  5.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脱贫户和普通农户。这类人群从收入水平看,不能算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而是受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共同作为监测对象,加强帮扶针对性,提高帮扶成效,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须在村级进行公开公示。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要立足现有行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健康、就业、产业、教育及综合性保障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行业政策帮扶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过渡期内,可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监测对象部分或全部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

  二是因户因类施策。根据监测对象返贫致贫的风险类型和家庭成员实际状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帮扶原则,结合其发展需求因户因类精准施策。对风险单一的,可实施单项措施。对风险类型复杂多样的,要因户落实综合性、针对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支持发展产业、稳定就业,促进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要强化政策性保障兜底,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保障基本生活。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是加强社会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盲区,创新工作举措,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帮扶。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结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引导社会力量精准对接监测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发挥防贫保险作用,增强监测对象抗风险能力,有效化解生活生产风险,筑牢底线。

  (五)把好“一个”出口

  规范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工作,严把“出口关”。乡镇每季应至少组织一次消除风险评估,对收入和基本生活持续稳定、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风险消除标准

  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半年以上。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③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地当年度监测范围。

  ④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兜底,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并持续跟踪监测。

  2.风险消除收入计算周期

  自风险消除上个月起倒推12个月为收入计算周期。

  3.风险消除程序

  风险消除程序可参考监测对象识别“五步”认定程序同步进行。

  ①民主评议。经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议民主评议,提出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初选名单,经监测对象本人认可后,在村级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乡镇审核。

  ②乡镇审核。乡镇根据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和佐证材料,逐户入户核查,对照风险消除标准,验收返贫致贫风险消除达标情况。对通过验收的,由乡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乡村振兴局。

  ③市级审定。市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名单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消除风险对象名单。名单确定后需反馈各乡镇,并在各自行政村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

  ④系统标注。公告结束后,市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风险消除”标注。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能持续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

  4.风险消除后管理。对标注“风险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但仍要作为重点关注人群,再次发现返贫致贫风险时,及时进行风险再标注并帮扶。对在脱贫户中识别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应调为一般脱贫户,根据其稳定性相对较弱的短板给予持续巩固。对不再帮扶的监测对象,已经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公益岗位安置、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四、明确相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按照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好各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好工作总体部署;市乡村振兴局履行工作专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筛查预警,落实行业帮扶。 

  (二)做好监测管理。坚持集中排查和日常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村组每月跟踪回访、乡镇每季分析研判等日常监测制度,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跟踪帮扶等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监测对象确定后,要为每户确定1名监测责任人,原则上由网格员担任,负责帮扶措施落实及成效的跟踪监测和评估。要建立监测台账,市乡村振兴局指导乡镇、村建立本级监测台账。监测台账内容包括纳入监测时间、家庭现状、返贫致贫风险、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成效、风险消除时间等。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合作,依托行业数据信息平台做好筛查预警、数据比对,主动承担行业政策帮扶责任。要加强问题排查,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共同推动监测对象找准帮实。要明确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反馈通报工作进展。

  (四)严格考核评估。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成效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全程跟踪监测机制有效运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结果导向。要加强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作风建设。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季调度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监测对象及时发现、及时帮扶。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防贫监测无死角。要创新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附件:1.北票市防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联动机制

  2.防返贫监测部门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北票市防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联动机制

  依托行业系统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有效开展农村户籍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常态化筛查预警和信息比对工作。

  一、筛查预警部门

  (一)责任分工及筛查内容

  1.医保局。负责监测农村医保参保居民医疗费用情况,重点筛查因病因残住院治疗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支付后,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超过0.5万元(含)的脱贫人口、超过2万元(含)的其他农村参保农户信息。每月25日前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负责每月初向民政部门提供大病重病患者信息,用于筛查监测。

  2.卫健局。负责监测发生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农村地区以及符合大病集中救治条件的农村人口,重点筛查因大病重病、疫情等住院治疗无效,导致家庭劳动力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含)的农户信息。每月25日前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3.教育局。负责监测在本地就学的各学段农村学生,重点筛查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信息,以及本专科、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等学段在享受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之后,当年自付学杂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累计超过一万元的学生信息。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由教育部门汇总梳理本级所辖学校中有风险预警的学生信息后,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4.应急局。负责监测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Ⅳ级响应及以上级别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重点筛查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劳动力死亡(致残)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含)的农户信息。灾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5.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农村涉农产业生产经营风险,重点筛查因受产业风险或疫情影响,造成农业产业绝产、或大面积减产、或农产品严重滞销、或严重跌价等,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农户信息。事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6.人社局。负责监测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重点筛查未就业农村劳动力信息,尤其要防范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的风险隐患。每月30日前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负责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信息,监测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信息。每月25日前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7.民政局。负责监测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无劳动能力群体,重点筛查无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人口应纳未纳、应保未保、应兜未兜的问题。每月25日前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8.残联。负责监测残疾人群体,重点筛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缺少劳动力、返贫致贫风险高和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残疾农户信息。每月25日前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负责每月初向人社、民政部门提供重度残疾人信息,用于筛查监测。

  9.信访局。负责监测农村信访人口及诉求信息,重点筛查在受理信访案件中发现有帮扶诉求,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范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农户预警信息,实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信息。

  10.乡村振兴局。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将年度收入低于当年监测范围的帮扶对象信息,在年底动态管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推送乡镇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筛查预警工作需要,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向市直行业部门实时提供帮扶对象基础信息。负责每月初向人社部门提供监测对象信息,用于筛查监测。

  11.“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责任部门。按照“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主要指标,建立健全动态排查解决长效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动态新增及时清零。

  (二)工作程序

  1.部门筛查。市教育、民政、人社、规划、水务、农业农村、卫健、医保、应急、信访、残联等行业部门,要实时更新本部门信息系统数据,按照以上筛查内容和推送时间要求,定期开展风险信息筛查预警,并按规定时间推送给市乡村振兴局。

  2.集中交办。一是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各部门推送的筛查预警信息后,逐级分解推送到乡镇。二是市乡村振兴局将朝阳市乡村振兴局分解推送的信息和市直各行业部门推送的筛查预警信息与现有帮扶对象信息进行比对筛查,梳理出向相关乡镇和帮扶责任部门交办的预警信息。帮扶责任部门要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提前进行干预。

  3.入户核查。根据市乡村振兴局交办的预警信息,乡镇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符合监测条件的及时履行识别程序,经市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自交办之日起至市乡村振兴局审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跟踪督办。市乡村振兴局建立核查办理明细台账,通过上门查看、向村干部核实及系统数据调度等形式,定期核查各乡镇和帮扶责任部门对预警信息的核查办理情况。每月25日前,要将上个月交办事项的核查办理结果汇总上报朝阳市乡村振兴局。

  二、信息比对部门

  住建局。负责比对筛查是否有房产等信息;

  税务局。负责比对筛查是否有个税等信息;

  营商局。负责比对筛查是否有企业、合作社等信息;

  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比对筛查是否拥有小型汽车和大型汽车;

  林草局。负责比对筛查推送名单中人员是否为国有林场职工(含退休职工)、林权;

  人社局。负责比对筛查为国有农场退休职工、是否购买养老保险;

  财政局。负责比对筛查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

  人民银行。负责比对筛查是否有大额存款。

  信息比对相关行业部门,必须在市乡村振兴部门推送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比对工作,并将结果反馈到市乡村振兴部门,确保比对信息准确、及时。

  附件2 防返贫监测部门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鼎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段海涛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员单位:乡村振兴局、医保局、卫健局、教育局、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财政局、林草局、住建局、应急局、信访局、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人民银行

  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数据联络推送工作。